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职位、区域位置的市场薪酬行情,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和公平、公正原则;
2、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约束和激励并行。
四、2026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后执行。
2、由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独立董事、非由公司员工担任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其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用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实施程序
1、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3、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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