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学礼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户青女士、独立董事邓选民先生、独立董事薛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户青女士、邓选民先生、薛志坚先生以及前任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祁丽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高军鹏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为达成 2025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付出了努力。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40,077,029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003,851.45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6,030,81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将增至
196,107,841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
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每股转增股份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3 年至 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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