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3 20:31:06 股吧网页版
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注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21,111.10 元。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1日,公司和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
化项目”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募集资金划转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新项目“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0,936.88万元及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浙江泰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新材料”)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本公告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主体 账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10600 高性能过滤器
限公司江城支行 04991091 泰林新材料 0 注 及配套功能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