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厉国威,于 2015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现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2025 年任职期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2025 年任职 实际出
姓名 间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期间会议次数 席次数
厉国 2 2 0 0 否 1 1
威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并亲自出席会议 2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作为财务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经常性地了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专业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审议,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四)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中小股东互动易提问情况,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权益。
4.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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