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 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58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
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167.8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2.11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12 月 备注
额[注] 31 日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1934 20,420.41 已于2025年8月注销
限公司江城支行 4418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106000016 83.55
限公司江城支行 1772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106000499 70.72
限公司江城支行 1091
合 计 20,420.41 154.2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8.30 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尚未到期金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并由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因杭州市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为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并将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得生产基地。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62.34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98.29%。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总
额 20,412.1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9,724.11 万元,相差 10,688.00 万元。前次
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的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一)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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