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7,97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17,97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19,981,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9,437.47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599,437.47元÷121,199,219股)×10 股=0.296985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8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29698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17,97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119,981,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9,437.47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17,97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119,981,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9 青岛高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3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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