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照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9,129,858.59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144,416.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6,547,321.62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母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54,732.16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342,244,979.89 元,减去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19,143,013.20 元(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与前期公告的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现金红利的尾数调整所致),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48,591,650.93 元。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01,896,101.0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201,896,101.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为 191,430,132 股。
3、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191,430,1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71,506.60 元(含税)。
4、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1)2025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9,571,506.6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84%。
(2)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回购事宜。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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