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 股变
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变更为 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559,068.80 元/80,000,000 股*10=0.94488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44883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44883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59,068.80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 股变
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变更为 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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