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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2:46:42 股吧网页版
艾可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王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 月生,管理学硕士。曾
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党
委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3

任期内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3 3 0 0 否

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 1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委员会规范运作,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健康、良性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2024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未召开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4 年本人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等进行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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