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生,上海交通
大学机电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艾美仕市场调研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数字化业务转型咨询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北
京杏树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腾讯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互联网健康及医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
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健康事业群组药企营销总经理;2025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医
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商业官;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 1 次股东
会,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召开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同时,认真学习监管培训资料及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为后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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