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唐松华)
本人作为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松华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律师、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历任嘉兴市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现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任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董事委托出席董事对会议议案的 备注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投票情况
唐松华 5 5 0 同意
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股东会 委托出席股东会次 备注
次数 数
唐松华 2 2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任期内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1次,对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日常持续跟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成效,督促公司认真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扎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对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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