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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4 15:33:00 股吧网页版
耐普矿机:合同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5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约定书、备忘录、意向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形式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对各类合同洽谈、订立、审批、履行、纠纷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凡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应当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五条 合同为公司的商业资料,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六条 公司合同分为投资类合同、融资类合同、资产处置类合同、技术引进与研发类合同、生产经营类合同、经营办公类合同和劳动关系类合同等。

所有合同在提交审批前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完成相关事项的事务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劳动关系类合同的管理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

(二)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

(三)公司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为公司各个部门,合同的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和总裁办公室。

第十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牵头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总部和各控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编制合同审批流程;

2、负责编制标准范本合同、审核总部合同,必要时对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征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如有)的意见;

(二)财务管理部职责

1、负责审核总部拟签合同中有关财务条款是否符合已批准的预算(包括工程概预算、项目费用预算、年度预算等)、会计管理规范及是否完成事务审批程序;

2、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和合同条款,及时支付款项,并定期核对合同台账中的收付款信息。

(三) 总裁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审核线上合同审批流程是否与合同审批权限一致,合同盖章、登记及编码;

2、总裁办公室定期核对合同台账与合同用印登记台账是否一致。

3、负责公司合同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合同的发起、执行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合同提交审批前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合同事项的相关事务审批程序;

(二)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签署前 的全部审批手续;

(三)在合同签署前要求对方提供相应书面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材料 及过往业绩(如需)等;通过第三方平台/公开渠道审核对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并查询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信息;核实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并负责收集 授权文件;

(四)负责履行合同,及时核对合同执行及收付款进度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 问题。对于无法以协商方式解决的纠纷,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公司领导报告, 并提请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必要时由董事会办公室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处理;
(五)负责向总裁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及存档、备案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 建立和管理本部门的合同档案;

(六)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承办部门应于合同签订前向财务管理部备 案经审批后的工程概预算文件。

第三章 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对需要签订合同的事项,合同承办部门应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重大合同的谈判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公司总裁牵头,成立由专 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法务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进行技术、商务、财务、 法律论证,提出论证方案并作为谈判和起草合同的依据,并开展商务谈判。

以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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