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 杨雄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72 人
2025 年 末 执 注册会计师 296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
2025 年 度 审 业务总收入 40,109.58 万元
计收入(未经 审计业务收入 30,397.08 万元
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7,428.74 万元
执业资质 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
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其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
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
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1)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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