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通过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
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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