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冯渊)
本人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冯渊,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 月至今,担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中国证监会专职委员,2019 年 4 月至 2026 年 1 月
任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2 月任中
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报告期内应 实际出席 式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5 5 3 0 0 否 3
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等进行审慎评估,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把关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了审议,本人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慎评估与充分讨论,确保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置审核环节的有效性与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年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还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公司审计部审计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建议,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影响中小股东的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及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沟通的机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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