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 入 150,162.54 万元,同比下降15.65%;营业利润25,678.92万元,同比下降34.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288.85万元,同比下降30.9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0,803.07万元,同比下降32.1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及劳务收到的现金相较2024年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伏行业,销售收入63,38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2.21% ,同比下 降 27.46%;来自半导体及电子材料行业的销售收入32,931.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1.93% ,同比下降 6.07%。充电桩销售收入7,708.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14%,同比下降8.33%。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地执行。公司已建立起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完善治理架构,且该架构在报告期内不断优化完善。其中,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核心决策机构,监事会作为专门监督机构,与高级管理层协同配合,形成了分工清晰、协作高效、相互制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始终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25 年,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相关要求,规范履行会议召集、召开程序,报告期内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5 次,会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落实。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专业职责,其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
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提名委员
会召开会议 1 次,同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工作,继续深化与机构投资者的交流,精准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及未来成长空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各类问题 210 个,全面、客观披露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与认可度。
在 2024—2025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定中,公司继上年度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定为 A 级后,本年度再次被评定为 A 级,公司已经连续五年获得该最高评级。其他项目为:
证券市场周刊:金曙光新质生产力奖
每日经济新闻:高端装备制造最具成长上市公司奖项
证券时报:创业板价值 50 强企业
在代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董秘履职评比中,董秘工作再次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为 4A;获得证券市场周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评选的多项董秘奖项。
(二)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 2025 年 02 2、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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