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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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7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3B021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关于募集资金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英杰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英杰电气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3B021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杰电气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
除各项 不含 税发 行费 用人 民币6,886,018.40 元,实际 募集 资金 净额 为 人民币
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829,733.11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47,003,403.59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00,222.30元,募集资金余额63,003,228.99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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