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赞)
本人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吴赞,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2 年 4 月
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瑞典隆德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副教授,实验室主任,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4 年 3 月开始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2 月正式离任,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的议案材料,审慎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会
报告期内应 实际出 式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5 5 5 0 0 否 3
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报告期内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等进行审慎评估,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慎评估与充分讨论,确保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置审核环节的有效性与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任职期间内,本人还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公司审计部审计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建议,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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