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住所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住所由“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 3799 号”变更为“山东省桓台县东岳未来路 3799 号”。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桓台县东岳未来
业路 3799 号 路 3799 号
第四十三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公司董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
新增 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
总经理的,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
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
措施。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
新增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
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
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防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
但不得从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同
或者相近业务。
第八十五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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