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在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
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最
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
类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
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 栋、23
1 22 栋、34 栋、37 栋。邮政编码: 栋、34 栋、37 栋。邮政编码:518116。 修改
518000。 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
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2 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 负责人,所称“经理”亦可称为“总经理”、 修改
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副经理”亦可称为“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亦可称为“财务总监”。前述
称谓亦适用于公司其他制度及规定。
3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 修改
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
类型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
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履行以
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
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保持联络渠道的畅
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