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962.60
项目投入 B1 44,271.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65.84
项目投入 C1 27.0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17
项目投入 D1=B1+C1 44,298.6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92.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455.9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675.61
差异 G=E-F [注]780.34
[注]:差异系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 780.34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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