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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5 15:59:40 股吧网页版
贝仕达克: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与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生产管理、子公司管控、对外信息披露、内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为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及募集资金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人力资源、关联交易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战略发展职责。委员会遵循明确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及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并推进实施。各核心业务部门依据公司战略部署业务,以支撑整体目标实现。2025年4月,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强其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发展战略与长远利益,助力智
能产品业务稳步推进。同年6月,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以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亏损源、降低经营风险,契合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于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分别履行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职能。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遵循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体系。
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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