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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0:00:23 股吧网页版
建科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认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母公司: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嘉兴建泰投资有限公司、济南远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津博建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诚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科智能(香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津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鑫铮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建江长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科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齐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建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建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骁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诚合创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鼎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特杰克(天津)进出口有限公司。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确保了相关机构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为适应公司经营模式,公司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的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3)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员工聘用、培训、薪酬、考核、 晋升与
奖惩等人力资源政策,并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员工素质不断提升。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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