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 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 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振东、孙禄、韩玉珍、李延云 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585.6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本方案适用期限
(1)公司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
自动失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3、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绩效考核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②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③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绩效考核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还担任董事或其它职务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得重复领取其它职务薪酬。
4、其他规定
(1)以上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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