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肖杰)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肖杰,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8 年至 2010 年,担任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0 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永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听取公司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会议的成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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