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9:45:00 股吧网页版
北鼎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 9.51 亿元,同比增加 26.1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14 亿元,同比增加 63.35%。

2025 年度,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持续推进策略落地与运营优化,整体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北鼎中国业务在政府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的积极效应及公司自身策略优化的共同作用下,同比增长 37.76%,成为集团收入增长主要驱动;自主品牌海外业务受公司本年更为审慎的海外经营策略影响,叠加国际贸易格局中关税壁垒与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持续演化,业务收入有所承压,但盈利能力明显改善;OEM/ODM 业务则展现出较强韧性,实现小幅增长。

二、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股权收购、权益分派、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1. 股权收购事项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600万元收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正处于制造能力升级阶段,公司产品品类规模扩张与业务增长带来仓储物流场地扩张及制造能力优化需求,本次收购是实现公司战略的重要举措。标的公司拥有现代化厂房及高标准工业用地,且股权结构简单、资产权属清晰、财务规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为后续产品线拓展、供应链集中管理及市场辐射能力提升等奠定基础,以支持公司制造能力升级、技术水平提升及整体业务布局的战略性完善。
2. 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综合考虑年度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合理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馈公司广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慎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分别于2025年4月、8月完成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两次合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6,650万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3.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4. 董事会换届

根据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产生新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股东会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被股东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综合计划和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明确各项主要指标,对股东会负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