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20:55:02 股吧网页版
阿尔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6-00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陈士华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 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草案)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忠先生,董
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忠先生,董
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开立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6.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分配方案;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