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已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15 日,独立董事会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
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审事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包括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年审重点问题应对进行了讨论,同时,立信对最新监管规则进行了分享。
3.2026 年 3 月 30 日,独立董事会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
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审初审意见沟通会议,全体参会人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包括初审意见、主要财务指标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