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5-129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测绘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2 月 9 日收盘后,“测绘转债”已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为“测绘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盘前,持有“测
绘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盘后,未实施转股的“测
绘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将按照 100.7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
3、特别提醒“测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及时实施转股。
4、“测绘转债”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
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测绘转债”转换为股票。特别提醒投
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价格:100.7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5、停止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6、赎回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12 月 18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测绘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测绘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测
绘转债”,将按照 100.7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测绘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测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已触发《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通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测绘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测绘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测绘转债”赎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 号)核
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821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668.21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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