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涂勇,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进程中,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同时紧密结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2025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全程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本人保持严谨细致的态度,凭借专业知识深入剖析,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本人始终站在专业、客观的角度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职能,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切实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涂勇,1974 年 11 月出生,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为江苏涂勇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为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2017 年 9 月至今,为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1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就应审议事项独立地进行分
析和判断。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
5 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报告期内,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涂勇 9 5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
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亦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与战略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以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认真、负责、踏实履行所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共召开 2 次会议。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时召集组织提名委员会会议,安排
董事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并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组织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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