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测绘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6 号《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募集人民币 406,682,100.00 元,发行数量为 4,066,821.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截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止,公司
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82,1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202,928.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479,171.5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4Z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连同华泰联 合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 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人华泰 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 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13102202437 58,244,039.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13302202438 16,361,243.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13102202444 46,052,865.11
合计 120,658,148.5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备注 金额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① 112,298,023.43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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