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能电气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9 号)文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数量 420 万份,期
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8.396226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461.60377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2〕B07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5,586,313.44
减:本年投入金额 35,643,149.04
减:购买理财产品 -
减:结余转出 8,365.17
加:收回理财产品或存款 -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65,200.7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 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6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惠山支行、兴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交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江苏银行无 锡东林支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4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光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光曜”),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名称 余 额
中国建设银行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
上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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