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6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本 次授权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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