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1982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
财务负责人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召开了年审前沟通会议,会议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证天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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