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03:21 股吧网页版
锐新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2008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安徽大学教师;2022 年 5 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副教授;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
至今,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或反对、弃权的情形,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参加会议

王清 4 4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的责任,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监督,勤勉履行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情况进行了审议,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制度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管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