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7 号)同意注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现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2,512,5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25,125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12,5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3,301,886.79 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210,613.21 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保荐、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等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93,297.76 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97,317,315.4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60 号)。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以下简称“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保荐机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3 号
楼
主要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
心五区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保荐代表人 王静、陈胜可
联系电话 0531-6888921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简称 金现代
A 股股票代码 300830
注册资本 43,676.7599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
法定代表人 黎峰
董事会秘书 鲁效停
联系电话 0531-88870618
传真 0531-8887885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5 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金现代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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