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我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建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山西省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
会计;200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会计学院助教、讲师、管理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
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出席股东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5 5 0 0 否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 次,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委派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分红回报规划、中期分红预案、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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