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与最终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及评价实施情况,并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牵头,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熟悉公司业务和控制流程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实施,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五、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子公司管控、资金活动与募集资金、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活动、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对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和效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运行程序与履职要求,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保障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范有效运行。
2.组织架构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搭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时根据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人力资源部、科技发展部、元件生产部、研发中心、封测试验部、装置生产部、测试设备部、运行保障部、市场部、采购供应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部、新区建设办等职能与业务部门。公司对各机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划分与合理配置,形成分工协作、有效制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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