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人数 3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2025 年度,政旦志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
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为 420.88 万元。
2025 年度,政旦志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
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2025 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为 5,741.90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为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其中 11 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
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纪律处分 0 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及签字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及签字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 2025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政旦志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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