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19:40:44 股吧网页版
浩洋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洋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
合伙);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3. 业务信息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19.61 万元。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933.60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人民币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执业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福能东方、地铁设计、润本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雁荣,201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浩洋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新伟,201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IPO 申报审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洪兴股份、地铁设计、四方精创等多家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