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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38:01 股吧网页版
浩洋股份: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10240036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10240036 号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洋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浩洋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浩洋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浩洋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浩洋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浩洋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浩洋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健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雁荣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19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1,082,000.00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2.0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8,161,38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0,448,034.9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7,713,345.10 元,其中新增股本 21,082,000.00 元人民币,股本溢价 976,631,345.10 元
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验字【2020】G17030740550 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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