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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8:26:20 股吧网页版
星辉环材: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827,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44%。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原定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7 月 13 日,因 2025 年 7 月
13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45,284,253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93,712,35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712,35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885,31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5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4,827,04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44%。

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5户,股份数量为124,827,0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44%,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前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延长股份锁定期后,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3日,因2025年7月13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陈创煌、陈雁升、陈粤平。其中,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分别为陈雁升、陈冬琼控制的企业,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陈粤平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控股”)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星辉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星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星辉控股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星辉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星辉控股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如锁定期满后星辉控股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星辉控股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星辉控股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及其一致行动人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陈粤平承诺

陈雁升、陈粤平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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