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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请见本公告附件《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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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