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业绩承诺情况概述
2022 年 12 月 11 日,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沃新能源”)原始股 东签署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 东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通
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取得了恩沃新能源 51.4285%股权,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约定,若恩沃新能源 2023 年至 2025 年三
年合计净利润(税后)未达到 5,200 万元的 90%(即 4,680 万元),主要原始股
东霍俊东、王灿、郑明华需按 83.12%、11.33%、5.55%承担补偿责任。以现金 方式补足三年实现净利润(税后)总额与 5,2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恩沃新能源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恩沃新能源 2023-2025 年三年 合计净利润(税后)为-2,132.88 万元,未达成业绩目标,触发补偿义务。霍俊 东、王灿、郑明华(以下简称“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共计 7,332.8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3 年-2025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安排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事宜,经公司与承诺人充分协
商,约定现金补偿的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在此期限内,承诺人须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9 月 30 日前、11 月 30 日前支付业绩补偿款的 15%、78%、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
乙方一:霍俊东
乙方二:王灿
乙方三:郑明华
丙方: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第一条 补偿方案
1.1 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未完成与不可抗力因素无关。
1.2 补偿金额
根据《关于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丙方 2023-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54.61 万元、-1,314.69 万元、-1,572.80 万元,合计-2,132.88 万元(税后),未达到业绩承诺5,200 万元的 90%即 4,680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的约定,乙方需向甲方补足-2,132.88 万元与 5,200 万元之间的差额即 7,332.88 万
元。
1.3 补偿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以自有或自筹的现金对甲方进行补偿。
1.4 补偿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补偿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
第二条 补偿方案的实施
2.1 在前述 1.4 项约定的补偿期限内,乙方将自有或自筹的 7,332.88 万元现
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中:(1)2026 年 5 月 31 日前,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
户汇入业绩补偿款总额的 15%,即 1,099.9320 万元(霍俊东需汇入 914.263478万元、王灿需汇入 124.622296 万元、郑明华需汇入 61.046226 万元);
(2)2026 年 9 月 30 日前,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业绩补偿款总额的
78%,即 5,719.6464 万元(霍俊东需汇入 4,754.170088 万元、王灿需汇入648.035937 万元、郑明华需汇入 317.440375 万元);
(3)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业绩补偿款总额的
7%,即 513.3016 万元(霍俊东需汇入 426.656290 万元、王灿需汇入 58.157071
万元、郑明华需汇入 28.488239 万元)。
2.2 当前述 2.1 项约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且乙方无逾期行为后,即为乙方已完
全履行了依据《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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