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司事务的董事。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经理(本公司称“总经理”)、副经理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本公司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 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八十八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八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为: 为: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 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决议 程的规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选 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选
举表决; 举表决;
(二)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 (二)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 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董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 董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东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 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 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四)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生;
(五)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对得票 (五)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对得票
数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的 数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的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得票不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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