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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18:47:03 股吧网页版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陈连方先生、陈利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分别持有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67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6749%)。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为公司 5%以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先生的部分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349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9,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9.2490%)。

2.陈连方先生、陈利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999%)。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陈利华先生的部分一致行动人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 陈连方 6,675,000 6.6749%

2 陈利刚 6,675,000 6.6749%

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先生为兄弟关系,陈利华先生与陈连方先生、陈利刚先生、陈利群先生、段尹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减持数量: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999%)。

4. 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陈连方先生和陈利刚先生对于在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作出的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 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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