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砂石骨料行业供需剪刀差进一步扩大,全年砂石产量
139 亿吨,同比下降 8.9%,2025 年全国砂石综合价格指数为 76,同比下降 9.2%。
受下游行业环境承压传导影响,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0,231,059.74 元,同比增长 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293,929.23 元,同比下降 4.47%。2025年度,公司运营管理业务板块实现营收 135,133,664.58元,同比增长179.37%。公司矿山运营管理业务保持增长,对公司经营发挥了支撑作用。一方面,在下游砂石行业整体承压的背景下,该板块的增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业下行带来的经营压力,优化了公司营收结构,降低了对单一装备销售业务的依赖度,为公司整体经营稳定性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参与矿山运营管理,有助于巩固公司在矿山领域的业务基础,推动公司从专业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服务运营商转型的战略布局逐步推进,为长远发展积累了条件。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矿山运营管理业务的投入与布局,围绕优质项目拓展、运营模式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推动该板块平稳发展,助力公司整体业务转型,为“装备+资源”双轮驱动发展模式的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 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1 1《. 关于不向下修正“浙矿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年 2 月 19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8.《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2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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