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矿股份获准向原股东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1,339.62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3年3月15日汇入浙矿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浙矿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8.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1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 40,613.00 24,148.42
范基地建设项目
2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 15,371.21 7,000.00
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55,984.21 31,148.4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148.4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49.4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943.63
减:补充营运资金 -
减:手续费支出 0.14
加:利息收入 1,867.54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22.75
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余额,前次现金管理产品已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到期并赎回。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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