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销售和收款、原材料采购、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重大对外投资、会计信息、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
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公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总经理报告、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4)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设置的内部机构有:销售部、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售后服务部、采购部、行政部、人事部、生产设备运营中心、财务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公司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2、发展战略
公司以“做全球顶尖的绿色矿用设备供应商”为愿景,专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持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强化精益制造能力、优化客户服务体系,通过深耕现有市场,精准对接客户多元化需求,不断地完善产品结构与下游应用场景覆盖,在服务现有客户的同时,稳步开拓新兴市场领域,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在矿业装备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追求卓越技术、铸造精良产品、提供一流服务”的企业精神,力
求成为行业的佼佼者。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作了相应的规定,上述制度保证了信息在公司内外快速传递、高效沟通并及时反馈,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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