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
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2009
年-2016 年在中国海洋大学任讲师,2016-2025 年在中国海洋大学任副教授,2026 年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2017 年至 2023 年在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至今在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 年至今在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5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召开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参加会议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东会次
数 数 数 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6 6 0 6 0 0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向公司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重点沟通了 2025 年度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的履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亦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本人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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